池水利审批〔2025〕58号
安徽省江南产业集中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请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供热管网建设工程(电厂-皖江东路段)项目穿越九华河、刘村湖涉河建设方案审查的函》及其附件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龙腾大道九华河桥上游(对应大同圩九华河堤防桩号为5+480处)建设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供热管网建设工程(电厂-皖江东路段)项目。
二、同意《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供热管网建设工程(电厂-皖江东路段)九华河、刘村湖穿越段涉河建设方案》提出的拟建工程涉河建设方案。
拟建工程分三次定向钻敷设穿越九华河、刘村湖,管道外径1020mm,河湖管理范围内管道水平投影长度约898m,具体建设方案如下:
1.第一次定向穿越段(K0+000~K0+443)
第一次定向钻入土点位于龙腾大道西侧,出土点位于刘村湖灰坝北侧坡脚G2补偿井处;管道水平投影长度443m,水平段管顶高程2.17m(1985国家基准高程,下同),埋深8.0m。
2.第二次定向穿越段(K0+443~K0+738)
第二次定向钻入土点位于九华河左岸滩地,出土点位于刘村湖灰坝北侧坡脚G2补偿井处;管道水平投影长度295m,水平段管顶高程2.49m,埋深5.6m。
3.第三次定向穿越段(K0+738~K1+244)
第三次定向钻入土点位于九华河左岸滩地,出土点位于大同圩堤防内侧河湖管理范围外,距堤脚最近距离180.6m;管道水平投影长度506m,水平段管顶高程-5.72m,穿越河底处管顶埋深8.0m,穿越大同圩堤防背水侧堤脚处管顶埋深17.2m。
河湖管理范围内设置G2、G4共2座补偿井,G2补偿井平面尺寸为10.4×9.2m,井底高程4.43m,顶高程15.96m,地面高程9.68m,露出地面部分2×2×6.28m(长×宽×高);G4补偿井平面尺寸为10.4×9.2m,井底高程3.97m,顶高程15.96m,地面高程9.22m,露出地面部分2×2×6.74m(长×宽×高)。
堤防安全监测主要包括巡查和堤防变形监测等。在右岸管道轴线及其上下游各10m处共布设3个监测断面,每个断面在背水坡、迎水坡、堤顶各布设2个监测点。施工前监测2次,施工期2天1次,施工完成后第1个月内、第2个月内分别为7天1次、15天1次。监测时限至施工完成后2个月。
拟建工程主要控制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为:
第一次定向穿越段入土点:X=3402160.797、Y=559004.168;
第一次定向穿越段出土点:X=3402147.293、Y=559422.188;
第二次定向穿越段入土点:X=3402231.122、Y=559704.998;
第二次定向穿越段出土点:X=3402151.459、Y=559452.327;
第三次定向穿越段入土点:X=3402240.411、Y=559733.515;
第三次定向穿越段出土点:X=3402371.960、Y=560206.620。
G2补偿井:X=3402145.347,Y=559437.740;
G4补偿井:X=3402239.987,Y=559714.647;
三、你公司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实施堤防安全监测,发现问题时应在贵池区水利局指导下采取切实有效的处理措施,确保堤防安全。
四、你公司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岸坡防护和堤防防渗加固处理进行专项设计,报贵池区水利局技术审查后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专项设计内容应严格按照水利行业规程规范实施,由贵池区水利局负责监督管理。
五、你公司应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弃土弃渣,及时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临时设施,保障河道行洪通畅。
六、拟建工程涉及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你公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取得相应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
七、你公司应合理安排工期,管道穿堤严禁在汛期施工。拟建工程开工前,你公司应编制切实可行的防汛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及有关防御措施,报贵池区防汛指挥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工程建设及运行期,你公司应加强监测及预警,严格落实防汛应急预案各项措施,确保防洪安全。
八、工程建设及运行期间,你公司应妥善维护好堤防、护岸等防洪工程设施,如有损毁应及时按原标准予以恢复,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服从防汛指挥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指挥。
九、拟建工程开工前,你公司应将施工安排报贵池区水利局备案。工程开工时,由贵池区水利局监督工程施工放样,并对该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有贵池区水利局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应报我局备案。
十、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你公司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2025年8月27日